号: 003187245/202311-00032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日期: 2023-11-13 23:14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3〕69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结闸枢纽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结闸枢纽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13 23:1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宿州市水利局

报来《关于报送团结闸枢纽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宿水规计函【202346及有关材料收悉。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新汴河沿岸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防洪、航运、灌溉、水源等综合效益,依据《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对团结闸枢纽工程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工作经费预算的签批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309-341300-04-01-161555

三、项目选址在江苏省泗洪县车门乡。

项目建设单位为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五、该项目对团结闸进行全面除险加固,主要有水闸工程部分拆除重建、信息化建设、水生态建设等建设内容。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约1.52亿元。

七、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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