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311-00031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日期: 2023-11-13 23:13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3〕68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13 23:1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宿州市水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宿水农函202347及有关材料收悉。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灌区现代化建设,依据《关于印发宿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宿水规计2021143),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309-341300-04-01-115211

三、项目选址分布在新汴河两岸,西起埇桥区与濉溪县县界,东至泗县与江苏省泗洪县县界,东西长约124km,南北宽3~20km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灌区水源工程、泵站工程、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田间工程、量测水设施配套,配套面上建筑物建设,同步开展信息化和水生态水文化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约4.96亿元。

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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