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309-00026 信息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日期: 2023-09-28 18:14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3〕6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发改审批〔2023〕61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花语华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发改审批〔2023〕61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花语华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9-28 18:1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中铁建投(宿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花语华府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中铁建投宿发建管2023106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伟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铁建投(宿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花语华府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报告》(伟森202310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码:2303-341300-04-01-893354

二、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陈营孜棚改安置区用地以南规划支路以东、新丰路以西、胜利西路以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856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2441平方米,拟建高层住宅12、幼儿园及托育设施1栋、配套及商业用房4

三、项目用能情况

项目建成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估算1539.73tce当量值),3362.52(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总量估算1073.5kW·h,年消费天然气总量估算18.15,年消费新鲜水总量估算24.97

四、项目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合理设置变压器分布位置及数量,减少变压器能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

)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告项目有关事项。

六、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七、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八、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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