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309-00017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9-18 发布日期: 2023-09-18 18:08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3〕49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9-18 18:0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宿城管函20237及有关材料收悉。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宿州市城市生命线的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城市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度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宿建指办20231)及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第23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位于宿州市主城区。

三、该项目拟在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水环境治理、消防、电梯等专项的监测预测与综合防控。

四、项目总投资匡算约648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五、请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38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