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307-00037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10:3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67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67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20 10:3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尊敬的赵雪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实际保有量约25830辆;已建设充电桩7235个(不完全统计),车桩比3.56:1。分地区看,埇桥区充电桩占全市的59.3%。分类别看,居民自建桩4882个,机关单位专用充电桩369个,公交专用充电桩530个,其余各类公用充电桩1455个。

2018年,市发改委出台《宿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30)》,对主城区充电桩进行布局。2021年4月市政府批复由宿州市交旅集团、市城投集团、青岛特来电公司出资成立了宿州交旅特来电公司。市政府成立了宿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旅集团。宿州交旅特来电积极推进充电站、充电桩建设,累计建设充电站76座,充电桩750个。在支持宿州交旅特来电开展工作的同时,我市未预设门槛,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平等进入,除特来电、国网等较大运营商外,还有云快充、星星、山野物联等运营商零星布局。根据摸排情况,我市累计建设公用、专用充电站291座、充电桩2354个。分地区看,埇桥区占比达到全市的59.3%。分类别看,机关单位专用充电站52座、充电桩369个,公交专用充电桩32座、充电桩530个。其余为各类停车场、居民小区公用充电站207座、充电桩1454个。此外,去年在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时,各县区平台公司均谋划或备案了打包充电桩项目,目前均未大规模推进投资,只有埇桥区在宿徐产业园有零星布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乡镇布局规划,加强项目谋划。我委牵头修编《宿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30)》,主要是对主城区布点进行更新;对县区、乡镇布局提出目标和要求。各县区编制充电桩建设方案,落实到乡镇住所、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公路沿线、加油站、中心村、旅游点等具体布点,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建设规划相衔接。各县区要根据布局规划,积极谋划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深做实前期工作,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供电部门加快升级、实施与新能源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电网建设规划,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强化政府统筹、一体推进。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协同的建设方式,加强统筹,采取公开竞争、一体搭配、一体推进的做法,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在推进城市“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动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区边缘、乡镇及偏远农村地区延伸。充电桩的长期收益是优质资产,各级国企和政府平台公司均在积极介入;省安排皖能集团和国网省公司加快开展整县推进。在一体推进的同时,继续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加建设,有效补充盲点地区,纳入省、市充电桩监管平台统一监管(省发改委委托皖能集团正在建设监管平台,将接入所有公用充电桩,同时社区统建和居民桩接入)。

三是加强新建居民停车场配建充电桩规划、验收工作。根据省文件要求,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新建居民停车场配建充电车位30%以上,老旧小区改造要积极配建公用充电桩。下一步,积极对接各级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加强房地产、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建立有效的统计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管。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3049029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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