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3〕38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高皇山、小黄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来源变更的函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16 08:0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宿发改审批〔2023〕38号
宿州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高皇山、小黄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变更资金来源的请示》(市文旅投〔2023〕2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2022年8月8日,我委批复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高皇山、小黄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审批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22〕64号。该项目代码为2208-341300-04-01-213202,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政府专项债资金,预估算总投资约1.5亿元。
根据市政府对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埇桥区符离镇高皇山小黄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结余石料公开转让的请示》的批示意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高皇山、小黄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政府专项债资金”变更为“企业自筹及市级财政资金”,预估算总投资约1.54亿元,其余事项仍按宿发改审批〔2022〕64号文件执行。
2023年5月15日
项目编码:2208-341300-04-01-21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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