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29 11:3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宿州逸夫师范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申请》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行费〔2000〕259号)规定,现就你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间宿舍住宿人数6人以下(含6人)的每生每学期400元,按学期收取。对困难家庭的学生,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减免。
二、学校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学生住宿设备包括:床、写字台、凳子和放行李的橱架等,安全、卫生、收发传达等有专人负责,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学生住宿应遵循自愿原则,住宿费已含水电费和日常管理费,学校不得在住宿费以外重复收费。床上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置、统一收费。
四、接文后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及学校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五、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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