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晓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规范我市充电桩建设运营,市政府编制了《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成立了宿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宿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宿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为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宿州市交旅集团、市城投集团以及青岛特来电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宿州交旅特来电公司,负责承担宿州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工作。截止到今年6月份,已经完成充电场站建设25座,累计185个终端,已经接入充电站18个,充电终端数580余个,日充电量8万度。公司计划在未来3年内,在宿州主城区打造3公里半径圈智能充电网,建成布局合理、应用领先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网,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目前新建住宅小区已按要求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在老旧小区改造审批时,有关部门将严格审查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等相关内容。我们将积极协调住建、供电等单位,尽快向社会公示充电桩相关安装流程,方便群众知悉。
办复类别:B类
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0557-3020100 18005571076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