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2〕44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宿马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
报来《关于核准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的请示》(宿马经发〔202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宿马园区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为宿马园区公共热源点,能够有效保障区域热力供应需求,并已取得安徽省中咨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原则同意实施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2204-341300-04-01-592486。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宿马园区境内,天门大道以南、043县道以北、含城路以东,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现状厂区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7.2亩,拟建1台150t/h高温超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3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00t/h高温超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1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配套设施。项目主要燃料为秸秆、林业废料、浆渣等农林生物质燃料。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3706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撑性文件是:1.《安徽省中咨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报告》(皖中咨字〔2022〕482号);2.不动产权证(皖(2020)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58756号)、不动产权证(皖(2020)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662号);3.《安徽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4.《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2022年修订版)》;5.《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供热专项规划(2022年修订版)》;6.宿州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宿州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宿维稳办〔2018〕3号)等。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核准文件、评审报告和专家意见等内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工艺及设备,禁止掺烧煤炭及其他化石能源,要进一步论证生物质燃料资源,确保生物质燃料来源的可靠性。
九、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水土保持、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
十、宿马园区要对项目是否按照本核准文件、评审报告及专家意见等相关要求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切实防止项目建设期间违规变更技术工艺、设备。要督促项目单位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措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6月8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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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方式 (√)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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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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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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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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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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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