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2〕65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变更的函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09 11:04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立项的请示》(市供水字〔2022〕5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我委已于2022年5月24日批复该项目建议书,批复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22〕41号。鉴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变更内容批复如下:
一、依据2022年7月2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变更建设规模等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由30万m3/d变更为20万m3/d,项目总投资预估算由约12.9亿元调整为约10.19亿元,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予以明确。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22〕41号)执行。
2022年8月9日
项目编码:2205-341300-04-01-5529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