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203-0003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日期: 2022-03-12 16:35
文  号: 暂无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疏导2021-2022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疏导2021-2022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12 16:35 编辑:商品和服务价格科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疏导2021-2022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鉴于上游气源价格季节性上浮,为疏导气价矛盾,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关于切实做好燃气价格管理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上游价格上浮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顺价疏导我市2021-2022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1 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91元/立方米。实行量价挂钩的天然气用气大户同比调整。

二、加强与非居民用户尤其是工商业用气大户的沟通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强化保供措施,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限定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起,恢复原定价格(3.1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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