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204-00011 信息分类: 服务价格(收费 标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4-04 发布日期: 2022-04-04 09:3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核酸检测价格再次降低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核酸检测价格再次降低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04 09:3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大规模核酸检测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宿州市第一时间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精神,调整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

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样检测价格从40元/次调整为28元/次;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价格不超过6元/人次。非公立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同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供群众自愿选择,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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