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1〕100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卧龙湾小区(浍水东路南安置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卧龙湾小区(浍水东路南安置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安居〔2021〕03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加快宿州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卧龙湾小区(浍水东路南安置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安策咨字〔2021〕114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以南、师范巷以西、宿怀路以东。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93万平方米(约43.93亩),总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建设1栋23层住宅、4栋26层住宅、1栋3层幼儿园、2栋2层商业、1栋3层菜市场及配套用房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65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等。
五、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七、请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八、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2021年12月22日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
务服务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投集团。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印发
项目编码:2020-341302-70-01-0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