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12-0005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11:50
文  号: 暂无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赵志柱解读《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导则》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赵志柱解读《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导则》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03 11:50 编辑:服务业和财金科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研究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问题,明确要求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实施意见》(宿发〔2021〕9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21〕2号)等文件,均明确提出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现代物流基地”,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十大重点产业“双招双引”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现代物流“双招双引”调度会议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导则》针对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全链条提出具体支持举措,对建设长三角区域现代物流基地,实现“一城两区三基地”发展目标具有积极意义。《导则》注重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把握政策导向,借鉴长三角区域及其他物流产业发展较好城市的经验,与宿州实际相结合,确保政策实施切中问题关键,既能发挥促进物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也能避免门槛过高、效率不高等问题,真正使政策可操作、能落地。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市发改委开始安排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导则,经过多次讨论完善,于10月初形成《导则》初稿。《导则》初稿完成后,征集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征求市场主体和公众意见。

2021年11月3日,提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1年11月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宿公平竞争审查〔2021〕69号);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宿司审〔2021〕116号)。

2021年11月16日,宿州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导则》。

2021年11月30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导则》(宿政秘〔2021〕61号)。

四、工作目标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立健全物流服务体系,补齐物流短板,促进物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产业服务质量和综合竞争力,聚力实现建设长三角区域现代物流基地发展目标。

五、主要任务

(一)在物流产业双招双引方面。围绕支持招大引强、支持物流产业招商、支持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招引龙头物流企业和物流专业人才。

(二)在物流用地保障方面。围绕提升物流用地优先级、创新土地出让方式、保障末端配送网点用地、优化物流用地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物流产业发展用地。

(三)在物流重点领域方面。围绕工业物流优先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有序发展、智慧物流稳步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物流重点领域加快补齐短板。

(四)在金融支撑方面。围绕物流企业上市、增强金融供给、拓宽物流产业投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物流企业融资能力,促进产业发展。

(五)在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围绕物流企业品牌创建、物流企业升规入库、物流企业总部建设、物流仓储建设、物流企业示范试点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品牌。

(六)在畅通物流通道方面。围绕铁路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物流、水运物流建设、区域性物流枢纽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发展铁路货运、干线运输、多式联运等,支持快递企业括量提质,拓展业务。

(七)在物流融合发展方面。围绕物流企业技术提升、物流企业设备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提升现代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

(八)在物流高效发展方面。围绕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支持建立城乡配送物流体系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健全城乡物流体系,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六、创新举措

一是针对性强。《导则》所列的支持措施,立足我市实际,每一项明确了具体的支持标准。聚焦当前物流业发展短板问题及企业诉求,提出务实管用、精准有力的支持举措。

二是可操作性强。《导则》充分考虑了物流行业的常规投资强度、建设规模等因素,粗略测算资金兑现规模,确保政策支持有所侧重,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最大程度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资。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资金支持,市财政统筹安排服务业等专项资金,支持本导则实施,各县区、园区应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各地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二是导则内容与省、市其他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涉及梯次奖补事项的,采取递进补差方式执行,对补齐城乡物流设施短板、资金兑付规模较大的部分支持措施,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执。三是加强物流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建立物流统计体系,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四是本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赵志柱

联系人:宿州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和财金科科长宋文广

咨询电话:302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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