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12-0004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日期: 2021-12-31 11:01
文  号: 暂无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刘孝文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刘孝文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31 11:01 编辑: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

    现将《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1年7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1〕74号)。根据市政府关于出台贯彻落实措施的批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起草形成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强化源头防控,从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进行调整,将是抓住减污降碳“牛鼻子”的核心举措。《实施意见》以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一城两区三基地”要求,扎实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美好宿州。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2021年9月初,我委结合宿州市实际情况开始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9月15日,发函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充分吸纳修改完善;10月18日,再次发函征求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文件上位依据,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11月17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并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11月25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12月28日,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力争2021年底前将已建成的“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常态化监督。2021年底前完成部分企业重点环节超低排放改造。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与省方案总体框架保持一致,主要分为三个板块、八点内容。

    第一板块为总体要求;第二板块为第二点到第七点,分别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污染排放深度治理等方面共17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第三板块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充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融入了我市“5+5+N”产业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交通综合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充分体现宿州元素,不照搬照抄,不强求一一对应,确保了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同时,对17项重点工作均按职责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六、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角度出发,主要从强化统筹推进、强化机制保障、强化担当作为等三个方面,提出方案落实的保障措施。按职责分工负责,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各行业各领域减污降碳空间,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加强专业团队建设,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开展并取得实效。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刘孝文

    联系人: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科长 张政

    咨询电话:30445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