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12-00032 信息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1-12-02 16:11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1〕92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发改审批〔2021〕92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翡翠悦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发改审批〔2021〕92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翡翠悦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02 16:1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宿州市金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翡翠悦府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金达2021001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环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宿州市金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翡翠悦府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环球202117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以西、银河一路以北、银河二路以南、碧桂园双玺小区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9330平方米,保留现状商业综合楼,新建12幢高层住宅、1幢配套用房、1幢周转房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39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3330平方米(含现状商业综合楼约567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626平方米(含现状商业综合楼地下室约8100平方米)

项目建设期36月。

三、项目用能情况

项目建成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估算2659.65tce当量值),6072.19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总量估算1916.08kW·h,年消费天然气总量估算25.10,年消费新鲜水总量估算26.38

四、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终端配变电站应按用电负荷合理分布,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五、请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告项目有关事项。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1122

项目代码:2020-341302-70-03-03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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