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08-0002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日期: 2021-08-27 08:28
文  号: 无文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27 08:28 编辑:商品和服务价格科

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国网宿州市电力有限公司、各供电主体: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14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是国家和省减税降费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严格贯彻落实非电网直接供电价格政策,让电价优惠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电网企业要加大宣传,通过营业网点、服务热线、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畅通维权渠道。各县(区)发改委要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管。对用户反映的价格违规问题,应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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