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04-00066 信息分类: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09 11:01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1〕2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发改审批〔2021〕26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大泽路西安置区等四个项目法人变更的函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发改审批〔2021〕26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大泽路西安置区等四个项目法人变更的函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09 11:01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大泽路西等四个安置区项目变更项目法人的请示》(安居〔2021〕00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2020年3月13日,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大泽路西、二机厂、邱庄食府、师范巷东等四个安置区项目建议书已经我委批复,项目法人均为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其中:大泽路西安置区项目(项目代码:2020-341302-94-01-005449),审批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20〕30号;二机厂安置区项目(项目代码:2020-341302-94-01-005452),审批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20〕31号;邱庄食府安置区项目(项目代码:2020-341302-94-01-005459),审批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20〕32号;师范巷东安置区项目(项目代码:2020-341302-94-01-005461),审批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20〕33号。

根据市政府第47号常务会议纪要(2020年6月24日)、市政府对《关于变更大泽路西等5个安置区项目项目法人有关事项的请示》的签批意见、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对《关于明确2020年新建棚改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示意见以及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同意大泽路西等5个安置区项目项目法人变更的函》(建指五部〔2021〕30号),原则同意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大泽路西、二机厂、邱庄食府、师范巷东等四个安置区项目法人由“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变更为“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其余事项仍按宿发改审批〔2020〕30号、宿发改审批〔2020〕31号、宿发改审批〔2020〕32号、宿发改审批〔2020〕33号文件执行。

2021年4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