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03-00012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3-10 11:1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单位预算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单位预算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10 11:19 编辑:办公室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单位预算

 

 

 

 

 

 

 

 

 

2021年3月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表

7.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表

8.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支出总表

9.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的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价格(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价格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谋划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管理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作;落实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承担着全市生产力的布局;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工业及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统筹工业、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衔接交通运输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组织编制重点产业中长期规划;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对企业从事棉花加工资格的审查和认定。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以及省加快皖北发展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的贯彻落实,协调与周边市的区划合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十)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并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
  (十一)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更高水平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力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打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攻坚战,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

(二)继续抓好粮食收购及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单位预算表由以下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见附件。

1.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表

7.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表

8.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支出总表

9.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867.7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6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67.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6.51万元,占86.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7万元,占0.85%;卫生健康支出32.91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71.94万元,占0.9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90万元,占11.31%。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67.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1402.64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三重一创”等项目资金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6.51万元,占86.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7万元,占0.85%;卫生健康支出32.91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71.94万元,占0.9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90万元,占11.3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607.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5.59万元,下降9.7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压减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6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710万元,下降87.24%,下降原因主要是原有部分项目归属到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779.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基本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1年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归属到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1年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0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归属到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730万元,与2020年持平。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4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48.88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战略规划与实施及物价管理等部分项目归属到本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66.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82万元,下降10.54%,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25.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31万元,下降47.95%,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7.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18万元,下降51.81%,原因主要人员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47.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7万元,减少10.51%,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24.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7万元,减少4.18%,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1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粮油事务)(项)2021年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万元,原因主要是行政运行(粮油事务)并入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

1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8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0万元,增长21.92%,增长原因主要是粮油储备费用补贴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9.0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1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7867.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786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67.73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减少1402.64万元,下降15.00%,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预算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粮油事务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7867.7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47.64万元,下降15.54%,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压减。其中,基本支出779.05万元,占9.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088.68万元,占90.1%,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级服务业发展、市级节能专项等项目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三重一创、粮油和物资储备等项目。

九、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的说明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7088.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36.1万元,下降15.86%,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708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6198.68万元,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89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和单位其他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为促进全社会节能及相关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市级财政设立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资金遵循公开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支持的范围重点是国家、省、市节能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类别和重点项目。

2)立项依据。《宿州市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建〔2012〕50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工业节能、公共机构和建筑节能、交通运输和农业节能、节能服务业、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能管理及基础能力建设等。

5)年度预算安排。23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宿州市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R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690

 年度资金总额:

230 

     其中:财政拨款

 690

       其中:财政拨款

 23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年度目标

依据《宿州市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建〔2012〕50号),财政安排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约230万元,主要支持工业节能、公共机构和建筑节能、交通运输和农业节能、节能服务业等方面的节能示范项目。依据《宿州市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建〔2012〕50号),加强审核,实现奖补资金规范、公正、有效兑现实施,引导奖补项目投资建设发展,推动全社会节能增效;提高申报企业对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度和奖补兑现审核满意度。

依据《宿州市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建〔201250号),财政安排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230万元,主要支持工业节能、公共机构和建筑节能、交通运输和农业节能、节能服务业等方面的节能示范项目。依据《宿州市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建〔201250号),加强审核,实现奖补资金规范、公正、有效兑现实施,引导奖补项目投资建设发展,推动全社会节能增效;提高申报企业对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度和奖补兑现审核满意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完成2021-2023年市级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下达

 完成690万元市级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分配

 完成690万元市级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分配

数量指标

 完成2021年市级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下达

 完成230万元市级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分配

 完成230万元市级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分配

质量指标

申报企业符合申报资质符合《宿州市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申报通知要求。

 项目100%符合要求,支持项目能够促进全社会节能增效。

 项目100%符合要求,支持项目能够促进全社会节能增效。

质量指标

申报企业符合申报资质符合《宿州市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申报通知要求。

 项目100%符合要求,支持项目能够促进全社会节能增效。

 项目100%符合要求,支持项目能够促进全社会节能增效。

时效指标

审核完成时间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每年年底前完成。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每年年底前完成。

时效指标

 审核完成时间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2021年内完成。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2021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评审费用

 ≤上年度成本

 ≤上年度成本

成本指标

  项目评审费用

 ≤上年度成本

 ≤上年度成本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社会资本投资

 >3000万元

 >3000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社会资本投资

 >1000万元

 >100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提升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

  提升

  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节约能源消费量

 >1000吨标准煤/年

 >1000吨标准煤/年

生态效益
指标

节约能源消费量

 >1000吨标准煤/年

 >1000吨标准煤/年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

 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

 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单位对节能政策兑现的满意度

≥99% 

≥99%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单位对节能政策兑现的满意度

 ≥99%

 ≥99%

 

2.“平价商店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平价商店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等途径,销售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商店,是平抑物价、维护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长效机制,稳定"菜篮子"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2)立项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37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0】141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一是平价商店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二是平价商店建设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三是平价商店建设的资质条件及经营要求;四是平价商店建设的规范管理;五是平价商店建设的政策扶持;六是平价商店建设的组织领导。

5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2020年全面启动平价商店建设试点工作,在主城区开设5家平价商店(直销区),重点在农副产品消费量较大以及人口密集、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城区布点。以后逐年增加,稳步推进,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市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建立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稳定农产品价格的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平价商店补助 

主管部门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R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50

 年度资金总额:

 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年度目标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37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0】141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宿菜篮子办〔2017〕2号)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0〕32号),建立宿州市平价商店,提高惠民菜篮子工程,有利于规范农副产品流通秩序,降低经营成本,有利于培育保供稳价载体,创新市场价格监管的方法和途径。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37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0】141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宿菜篮子办〔2017〕2号)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0〕32号),建立宿州市平价商店,提高惠民菜篮子工程,有利于规范农副产品流通秩序,降低经营成本,有利于培育保供稳价载体,创新市场价格监管的方法和途径。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平价商店个数

 15

 15

数量指标

平价商店个数

 5

 5

质量指标

 建设质量达标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建设质量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按时完成任务

 年底前

 年底前

时效指标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按时完成任务

 年底前

 年底前




经济效益
指标

 优化惠民“菜篮子”工程,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提升

 提升

经济效益
指标

 优化惠民“菜篮子”工程,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提升

  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充分发挥稳定农产品价格作用

 100%

 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充分发挥稳定农产品价格作用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建立平价商店,平抑物价、维护农副产品价格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100% 

 10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建立平价商店,平抑物价、维护农副产品价格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100%

 100%

 

3.“宿州市党政军警专网一期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2018年初,史翔书记提出“由市发改委牵头编制量子通信产业发展规划,扩大量子通信网络市域应用范围,并向县区延伸”。3月底,市智慧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考核任务要求,向市政府请示,建议将宿州市量子保密通信党政军警专网等项目列为2018年度第一批推进的智慧城市项目。祖钧公副市长4月初批示同意。本项目在宿州市量子保密通信示范网络建设方案基础上扩大量子通信网络应用范围,逐步完善宿州量子保密通信党政军警量子专网总体建设规划,可无缝对接宿州市量子保密通信网,并接入国家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响应国家、安徽省发展战略,实现宿州量子城域网与国家量子通信骨干网络的互联互通,提高宿州网络通信安全等级

2)立项依据。《关于推进2018年度第一批智慧城市项目的请示》(宿智慧办[2018]3号)

3)起止时间。2018-2021

4)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2018年完成内容包括:建设市委集控站和宿州市军分区、宿州市法院、宿州市检察院、宿州市消防支队用户节点;2019年完成内容包括:建设宿州市住建局、宿州市科技局、宿州市商务局、宿州市农委用户节点,提供量子移动密钥TF卡及量子保密通信移动密钥服务;2020年完成内容包括:建设宿州市党政军量子保密通信专网全网监控系统。提升宿州市党政军警各单位之间通信安全等级、提高通信便捷性,使量子通信技术在宿州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用。2021年项目验收。

5)年度预算安排。779.6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宿州市量子保密通信党政军警专网的建设过程中不断发展量子通信产业,将有利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军民融合进一步深化,提升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质量。随着量子通信产业的商业化发展模式日趋完善,军方重点关注量子产业发展有助于宿州军民融合中“军转民”渠道的开拓,量子通信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应用和产品研发,又将为军民融合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本输入,为“民参军”渠道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有利于提升民参军企业发展质量,以量子技术提升宿州智慧城市、智慧工业信息化和传统制造业升级建设数据安全能级,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以及智能家用视听、智能平台、智能终端设备、车载系统等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时引入量子移动密钥分发技术,能大幅提升安全系数以及安全等级。宿州发展量子通信产业对国防动员数据、电子信息等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有独特的优势作用,因此发展量子通信产业在广度与深度上都促进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宿州市量子保密通信党政军警专网一期工程第三阶段 

主管部门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安徽国盾量子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R延续项目

项目期

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2339

 年度资金总额:

779.68 

     其中:财政拨款

2339 

       其中:财政拨款

779.6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18年—2021年)

年度目标

目标1:2018年--2019年 1.将原有用户节点宿州市信息办升级为集控站,建立市委集控站;2.建立用户节点:宿州市军分区、宿州市法院、宿州市检察院、宿州市消防支队;

目标2:2019年--2020年 1.建立用户节点:宿州市住建局、宿州市科技局、宿州市商务局、宿州市农委;2.在集控站内建立量子安全服务移动引擎平台;3.在集控站和用户节点部署量子安全移动密钥TF卡和量子安全手机;

目标3:2020年--2021年 1.在市委集控站建立宿州市党政军警专网全网监控系统;2.项目验收,结项转运维


  1.在市委集控站建立宿州市党政军警专网全网监控系统;

 2:项目验收,结项转运维。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新增设备数量

 102台

102台 

数量指标

新增设备数量

 102台 

  102台

举办培训的次数

 1次/年

 1次/年

举办培训的次数

  1次/年

  1次/年

培训学员的人次

 10人/次

 10人/次

培训学员的人次

 10人/次

 10人/次

质量指标

 指标1:设备合格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设备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电话支持服务响应时间

 不超过4小时

 不超过4小时

时效指标

 指标1:电话支持服务响应时间

 不超过4小时

 不超过4小时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成本

 2006.41万元

 2006.41万元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成本

 668.80万元

 668.80万元

软件购置成本

 207.8万元

 207.8万元

软件购置成本

 69.26万元

 69.26万元

线路总费用

 132.24万元

 132.24万元

线路总费用

 44.08万元

 44.08万元

监理费用

30.46万元 

30.46万元 

监理费用

 10.15万元

 10.15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上下游产业经济发展

 8000万元

 8000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上下游产业经济发展

  8000万元

  800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提供量子通信服务

 有效提升宿州党政军警信息安全水平

 有效提升宿州党政军警信息安全水平

社会效益
指标

提供量子通信服务

 有效提升宿州党政军警信息安全水平

 有效提升宿州党政军警信息安全水平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量子通信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转变经济发展结构,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加速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的建设,推动产学研发展,使研发成果及时产业化

 转变经济发展结构,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加速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的建设,推动产学研发展,使研发成果及时产业化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量子通信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转变经济发展结构,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加速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的建设,推动产学研发展,使研发成果及时产业化

 转变经济发展结构,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加速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的建设,推动产学研发展,使研发成果及时产业化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用户单位对量子保密通信工作的满意度

100% 

 10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用户单位对量子保密通信工作的满意度

100% 

100% 

 

4.“锦禾粮仓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安徽宿州锦禾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功能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州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内,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二路以东、金江三路以南。项目建设目的是完善园区仓储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设施、仓储服务设施。通过该项目建设,提升公司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各类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

2)立项依据。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安徽宿州锦禾省级粮食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功能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宿开经【2020109号

3)起止时间。2021年2月20日-2021年4月20日。

4)项目内容1、在1-2#仓和5-6#仓、3-4#仓和7-8#仓之间,建设仓间罩棚2座;2、新建一站式服务中心一座;3、新建消防水池一座(500)、新建消防泵房一座、库区内沿围墙边道路设环状消防管网;4、平房仓外墙面重新修补、粉刷。

5)年度预算安排。30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架设仓间罩棚,以满足雨天作业要求,及时、保质、保量的将粮食安全入库;升级为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包括:地磅房、结算室、一站式服务大厅、卫生间、微型消防站、器材室、质检办公室等功能,为售粮人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库区消防安全,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为下一步公司建设“五星级粮库”打下坚实基础。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安徽宿州锦禾省级粮食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功能提升项目 

主管部门

宿州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实施单位

安徽宿州锦禾省级粮食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00

 年度资金总额: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1:1-2#仓和5-6#仓、3-4#仓和7-8#仓之间,建设仓间罩棚2座;
 目标2:新建一站式服务中心一座;
 目标3:新建消防水池一座(500)、新建消防泵房一座、库区内沿围墙边道路设环状消防管网;

 目标4平房仓外墙面重新修补、粉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建设仓间罩棚2座

 2座

 2座

 

 

 

 指标2:消防池

 1座

 1座

 

 

 

指标3:一站式服务中心

 1座

 1座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建设质量达标率

 100%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优化仓储配套建设,拓展粮油购销业务

 提升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供优质仓储服务

 

 有效提升公司仓储功能

 

 

 

 

 有效提升公司仓储功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提升售粮客户、粮食购销企业满意度

 

 100%

 

 

 

 100%

 

5.“三重一创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市财政专项设置“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资金按照“创新方式、注重绩效,精准聚焦、竞争择优,规范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定向支持省、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和推进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等建设。

2)立项依据。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以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秘〔201765号),决定设置宿州市三重一创专项资金,进一步推动我市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一是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主要包括支持新建项目、奖励重大项目团队等。二是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主要补助研发生产设备投入。三是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主要补助研发试制投入。四是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主要包括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创新产业等。五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重大政策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400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宿州市“三重一创”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R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2000万

 年度资金总额:

4000万 

     其中:财政拨款

12000万 

       其中:财政拨款

4000万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年度目标


 目标1: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加快培育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一批新兴产业,构建宿州市“4+X”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目标2:推动省级和市级战新基地提档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目标1: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秘[2017]65号)及《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宿州市“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建〔2019〕97号),完成对省级战新基地、市级战新基地的奖补及省级资金的配套奖励。
目标2:第三方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工程和专项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目标3:持续加快市级战新基地发展,推进全市战新基地提档升级。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完成“三重一创”专项引导资金计划

 确定引导资金支持对象

 确定引导资金支持对象

数量指标

 完成2021“三重一创”专项引导资金计划

  确定引导资金支持对象

  确定引导资金支持对象

 支持全市战新项目建设

 支持全市各类战新项目建设150家以上

 支持全市各类战新项目建设150家以上

支持全市战新项目建设

 支持全市各类战新项目建设150家以上

 支持全市各类战新项目建设150家以上

质量指标

 申报项目符合《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项目100%符合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打造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项目100%符合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打造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质量指标

申报项目符合《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项目100%符合要求,推进省级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云计算、智能制造等产业集群,持续加快市级战新基地发展,推进全市战新基地提档升级

 项目100%符合要求,推进省级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云计算、智能制造等产业集群,持续加快市级战新基地发展,推进全市战新基地提档升级

时效指标

及时转发下达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

时效指标

及时转发下达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2021年内完成。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2021年内完成。




经济效益
指标

 为战新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支持,促进战新企业企业健康发展

 全市战略型新兴产业企业加速发展,战新产值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战新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逐渐提高。

 全市战略型新兴产业企业加速发展,战新产值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战新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逐渐提高。

经济效益
指标

 为战新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支持,促进战新企业企业健康发展

 全市战略型新兴产业企业加速发展,战新产值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战新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逐渐提高。

 全市战略型新兴产业企业加速发展,战新产值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战新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逐渐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激发企业研发创新活力,助力我市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提升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激发企业研发创新活力,助力我市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提升

 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产业产值规模迅速增长

 战新产业投资增幅不小于上一年度

 战新产业投资增幅不小于上一年度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产业产值规模迅速增长

 战新产业投资增幅不小于上一年度

 战新产业投资增幅不小于上一年度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对产业政策兑现审核满意度

100% 

10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对产业政策兑现审核满意度

 100%

 100%

 

6.“粮油事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粮食产业的政策要求,每年市财政局都会安排粮油事务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粮食产业的发展。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以服务全市粮食流通工作为中心,坚持做好外部协调和内部管理,不断更新观念,提升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截至2020年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这3大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将会带动我市粮食产业优质发展。

2)立项依据。《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5〕31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粮食库存检查、粮食应急建设、市级储备粮油补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等。

5)年度预算安排。89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粮油事务经费 

主管部门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实施单位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R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2670 

 年度资金总额:

890 

     其中:财政拨款

 2670

       其中:财政拨款

 89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年度目标

1.创新检查方式方法,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检查                                     2.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及粮价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况下的粮食有限供给,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快速反应能力                                                       3.强化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质检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4.加强粮油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我市建设应急网络                                                       

1.切实强化库存粮食监管                                      2.保证34000吨市级储备粮和500吨市级储备油正常保管和轮换,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3.保障辖区内各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正常运行                   4.制定印发市级粮食应急预案,且组织市级培训和演练,积极发挥粮油保供稳市作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保障市级储备粮安全和数量真实和质量良好

 34000吨*3

34000吨*3 

数量指标

保障市级储备粮安全和数量真实和质量良好

 34000吨

 34000吨

保障市级储备油安全和数量真实和质量良好

 500吨*3

  500吨*3

 保障市级储备油安全和数量真实和质量良好

  500吨

  500吨

质量指标

市级储备粮

 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

 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

质量指标

市级储备粮

 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

 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

 市级储备油

 国家大豆油质量标准GB/T1535-2017

 国家大豆油质量标准GB/T1535-2017

 市级储备油

 国家大豆油质量标准GB/T1535-2017

 国家大豆油质量标准GB/T1535-2017




经济效益
指标

保证全市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及安全

 提升

 提升

经济效益
指标

 保证全市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及安全

 提升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宣传全市人民爱粮和节粮的好习惯

 提升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宣传全市人民爱粮和节粮的好习惯指标1:

 提升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提升 

 提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提升

 提升

 

7.“发展改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更高水平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力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打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攻坚战,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同意成本监审不收取费用的复函》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2953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区域能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等。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项目审批、成本调查及监审、项目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节能报告、专项规划、特色小镇、民航机场等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33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发展改革经费 

主管部门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R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017 

 年度资金总额:

339 

     其中:财政拨款

1017 

       其中:财政拨款

339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年度目标


    更高水平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力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打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攻坚战,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继续抓好粮食收购及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更高水平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力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打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攻坚战,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继续抓好粮食收购及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成本调查补助农户

 奖补个人≥60

 奖补个人≥60

数量指标

 成本调查补助农户

 奖补个人≥20

奖补个人≥20 

价格认证次数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价格认证次数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专项规划

 符合上级部门要求

  符合上级部门要求

专项规划

  符合上级部门要求

  符合上级部门要求

质量指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质量指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时效指标

项目及时性

 按计划完成

  按计划完成

时效指标

 项目及时性

  按计划完成

  按计划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总成本

 ≤预算数

 ≤预算数

成本指标

  支出总成本

 ≤预算数

 ≤预算数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影响程度

 较高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影响程度

  较高

社会效益
指标

 充分了解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影响程度

  较高

社会效益
指标

充分了解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影响程度

  较高

生态效益
指标

 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

 影响程度

  较高

生态效益
指标

 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

 影响程度

 较高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强化项目推进发展

  影响程度

较高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强化项目推进发展

  影响程度

 较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满意

≥90% 

≥9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满意

 ≥90%

≥90% 

人民群众满意

≥90% 

 ≥90%

 人民群众满意

 ≥90%

 ≥90%

 

8.“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17号),每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重大服务业项目、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等方面,划分四大类项目审核实施依据宿州市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实现奖补资金规范、公正、有效兑现实施,引导奖补项目投资建设,优化产业机构,促进全市服务业产业不断增长。

2)立项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17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园区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

5)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宿州市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 

主管部门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R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2500

 年度资金总额:

 500

     其中:财政拨款

25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年度目标

 

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17号),每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重大服务业项目、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等方面,划分四大类项目审核实施,包括: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园区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依据宿州市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实现奖补资金规范、公正、有效兑现实施,引导奖补项目投资建设,优化产业机构,促进全市服务业产业不断增长。


 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17号),每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重大服务业项目、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等方面,划分四大类项目审核实施,包括: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园区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依据宿州市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实现奖补资金规范、公正、有效兑现实施,引导奖补项目投资建设,优化产业机构,促进全市服务业产业不断增长。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完成专项引导资金计划

 确定2500万引导资金支持对象

确定2500万引导资金支持对象 

数量指标

  完成专项引导资金计划

 确定500万引导资金支持对象

 确定500万引导资金支持对象

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园区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

 按时100%兑现支持计划

按时100%兑现支持计划

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园区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

 按时100%兑现支持计划

 按时100%兑现支持计划

质量指标

 申报企业符合申报资质符合《宿州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标准。

 项目100%符合要求,支持领域能否促进服务业规模提升和整体发展。

 项目100%符合要求,支持领域能否促进服务业规模提升和整体发展。

质量指标

申报企业符合申报资质符合《宿州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标准。

 项目100%符合要求,支持领域能否促进服务业规模提升和整体发展。

 项目100%符合要求,支持领域能否促进服务业规模提升和整体发展。

时效指标

 审核完成时间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

时效指标

审核完成时间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2021年内完成。

 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根据确定对象名单兑付,2021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总成本

 平均每年30万元左右

 平均每年30万元左右

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总成本

 30万元左右

30万元左右 

专家评审等

≤上年度成本 

≤上年度成本 

专家评审等

 ≤上年度成本

 ≤上年度成本




经济效益
指标

 服务业增加值持续增长

 完成保七争五目标任务

 完成保七争五目标任务

经济效益
指标

 服务业增加值持续增

 完成保七争五目标任务

 完成保七争五目标任务

社会效益
指标

 贯彻落实稳投资部署,撬动企业投资,扩大投资。发挥服务业就业稳定器的作用,增加居民收入。

 服务业投资增幅不小于上一年度,就业水平不断提升。

 服务业投资增幅不小于上一年度,就业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贯彻落实稳投资部署,撬动企业投资,扩大投资。发挥服务业就业稳定器的作用,增加居民收入。

 服务业投资增幅不小于上一年度,就业水平不断提升。

 服务业投资增幅不小于上一年度,就业水平不断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一二三产比例较上一年度更优化,三产占比提高。

 一二三产比例较上一年度更优化,三产占比提高。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一二三产比例较上一年度更优化,三产占比提高。

 一二三产比例较上一年度更优化,三产占比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对产业政策兑现审核满意度

≥99% 

≥99%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对产业政策兑现审核满意度

 ≥99%

 ≥99%

(二)机关运行经费。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6万元,比2020年减少13.7万元,下降11.11%,下降主要原因是遵守政府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压减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项目8,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8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发改委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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