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1〕7号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朝阳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灵璧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安徽宿州灵璧县朝阳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核准的请示》(灵发改审批〔2020〕3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该区域用电需求,提高灵璧县电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同时,本项目已经获得国网宿州供电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可研报告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电网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力函〔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安徽宿州灵璧县朝阳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本项目法人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灵璧县供电公司。
三、项目代码:2102-341300-04-02-384376。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朝阳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将灵璧县朝阳变2号主变容量由6.3MVA扩建为2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更换10kV母线并完善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扩建1个10千伏电容器间隔,新上2组容量为2000kwar、3000kvar电容器分别并联接于10千伏Ⅰ、Ⅱ段母线。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约320万元,其中静态投资约31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作为资本金,其余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国网宿州供电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朝阳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经研工作〔2020〕120号)、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关于宿州城郊双庆-顺河35千伏线路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电发展工作〔2020〕145号)、灵璧县供电局与灵璧县朝阳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建设朝阳35kV输变电工程的协议》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安徽宿州灵璧县朝阳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1年2月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安徽宿州灵璧县朝阳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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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方式 (√)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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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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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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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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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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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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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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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安徽宿州灵璧县朝阳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
务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电公司。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