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02-00016 信息分类: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8 11:07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1〕12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发改审批〔2021〕12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唐河(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发改审批〔2021〕12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唐河(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2-08 11:07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关于宿州唐河(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宿电发展〔202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增加宿州电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运维水平。同时,本项目已经获得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可研报告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电网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力函〔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宿州唐河(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本项目法人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宿州供电公司。

三、项目代码:2020-341300-44-02-036485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境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增250MVA主变压器(终期规模为350MVA主变压器),110千伏出线3回(终期4回),10kV出线24回(终期36回);勋庄-唐河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线路路径长度约9.2km,其中架空路径约9.1km,双回路角钢塔架设电缆路径约0.1km,双回路敷设。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约6468万元,其中静态投资约6341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资本金,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1.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宿州唐河(新区)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皖电经研规〔2020464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301202100003号);3.《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0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电发展工作〔2019236号);4.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关于征询宿州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线路路径意见的回复》5.灵璧县林业局《关于<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关于征询宿州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宿州唐河(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128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宿州唐河(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主要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宿州唐河(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市交通

      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

      务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1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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