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01-0000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0-12-30 09:53
文  号: 暂无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李光超解读《宿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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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李光超解读《宿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30 09:53 编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2020年12月16日,《宿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宿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10月2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皖发改环资〔2020〕624号)。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10月下旬,我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开始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11月中旬,形成初稿后充分征求委内各相关科室意见建议。11月25日,书面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有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于12月9日通过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了六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共16条。文件内容更加贴合宿州实际。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治理目标。

第二部分是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包括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类别及执行期限、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类别及执行期限。

第三部分是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包括推广应用替代产品、促进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研发推广、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第四部分是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包括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第五部分是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包括抓好政策落实、强化制度供给、完善支持政策、加大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

第六部分是强化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

六、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从部门协同配合的角度出发,建立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并取得实效。

七、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落实《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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