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012-00013 信息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16:0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机构职能目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机构职能目录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9 16:0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此表根据三定方案内容,结合市发改工作实际制定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
(一)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网络管理和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网络管理和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
2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室
(二)研究市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工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承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研究市内外资本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审核或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市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3 研究市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工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综合规划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4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承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综合规划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5 研究市内外资本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审核或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市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综合规划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三)负责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全市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落实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承担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
承担市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快皖北地区发展政策协调落实工作。
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承担落实中原经济区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淮海经济区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对接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有关工作。
6 负责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全市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落实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承担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 地区经济科(市加快皖北发展办公室)
7 承担市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快皖北地区发展政策协调落实工作。 地区经济科(市加快皖北发展办公室)
8 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承担落实中原经济区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淮海经济区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对接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有关工作。
地区经济科(市加快皖北发展办公室)
(四)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工作;承担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任务。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关经济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负责全委行政审批与受理服务工作;负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办理经授权的一般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和过程督办及特殊事项的督办;负责统一受理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事项;负责联办事项的协调、上报事项的初审工作。
7 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工作;承担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任务。 体制改革和法规科
8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关经济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 体制改革和法规科
9 负责全委行政审批与受理服务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科
10 负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办理经授权的一般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和过程督办及特殊事项的督办;负责统一受理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事项;负责联办事项的协调、上报事项的初审工作。 体制改革和法规科
(五)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及执行水库移民安置有关政策,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后期资金扶持的落实、后期扶持项目的初审转报和实施管理。组织编制全市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市级以工代赈资金及专项实物;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监督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
11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农村经济科
12 组织编制全市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市级以工代赈资金及专项实物;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监督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 农村经济科
13 研究制定及执行水库移民安置有关政策,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后期资金扶持的落实、后期扶持项目的初审转报和实施管理。 农村经济科
(六)统筹全市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主导产业基地建设;负责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工业“三高”等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战略,衔接、平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提出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关键技术、重大装备、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及省级专项资金的储备、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 统筹全市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主导产业基地建设;负责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工业“三高”等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和管理工作。 产业与高技术发展科
15 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战略,衔接、平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提出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关键技术、重大装备、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及省级专项资金的储备、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产业与高技术发展科
(七)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和省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企业从事棉花加工资格条件的审查和认定。
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16 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和省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企业从事棉花加工资格条件的审查和认定。 服务业与财金科(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市信用体系办公室)
17 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服务业与财金科(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市信用体系办公室)
(八)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承接省里下放的国省道审批权限。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内客运铁路(城区外)沿线“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解决铁路沿线突出问题,督查督办、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职能。
18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承接省里下放的国省道审批权限。 基础设施发展科(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19 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基础设施发展科(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20 承担市内客运铁路(城区外)沿线“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解决铁路沿线突出问题,督查督办、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职能。 基础设施发展科(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九)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编制下达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市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性专项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管理,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审核限额以上及市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市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及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组织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牵头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21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编制下达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市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性专项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管理,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科
22 审核限额以上及市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市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及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组织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科
23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牵头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科
(十)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残疾、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
24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残疾、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社会发展科
25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 社会发展科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衔接平衡能源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产计划;管理全市石油储备,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市内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或核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推动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能源国际合作、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国内能源区域合作工作。 26 贯彻实施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能源办公室
27 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衔接平衡能源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产计划;管理全市石油储备,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市内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或核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 能源办公室
28 综合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推动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能源国际合作、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国内能源区域合作工作。 能源办公室
(十二)组织制定全市节能规划,负责收集、整理、储存全市节能监测数据和资料;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工作;推进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工作,指导重点耗能企业编制节能规划;组织协调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全市“万千家节能行动企业”节能考核和能源利用状况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指导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宿州建设和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29 组织制定全市节能规划,负责收集、整理、储存全市节能监测数据和资料;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工作;推进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工作,指导重点耗能企业编制节能规划;组织协调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全市“万千家节能行动企业”节能考核和能源利用状况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30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指导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宿州建设和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拟订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计划、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定、调整、审批由省委托及市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承担全市公用事业、主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产品、居民住房、交通运输和服务价格(收费)、重要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属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指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国家、省价格调控和价格干预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工作。 31 贯彻实施国家、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拟订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计划、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定、调整、审批由省委托及市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 商品和服务价格科
32 承担全市公用事业、主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产品、居民住房、交通运输和服务价格(收费)、重要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属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指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协调处理有关价格工作。 商品和服务价格科
(十四)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调整省委托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公示等管理;落实国家、省价格调控和价格干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实施收支状况报告、公示制度和完成统计报告工作。 33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调整省委托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公示等管理; 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34 组织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实施收支状况报告、公示制度和完成统计报告工作;落实国家、省价格调控和价格干预工作。 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