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011-00036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2 16:1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发改审批〔2020〕140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三里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发改审批〔2020〕140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三里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1-02 16:1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报来《关于三里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宿重建管〔2020〕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团结的社会秩序的需求,提升三里派出所的区域治安管理能力,维护该区域社会稳定,根据宿州市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三里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宿咨〔2020〕18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路以北,东昌路以西,宿州市财政局以东。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约4764.38m2(约7.15亩),总建筑面积约3144m2,包括技术用房、综合服务大厅、门卫室,配套建设停车场、警用训练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单位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059.1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五、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9个月。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七、请根据本批准文件,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八、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请按照《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十一、请严格落实国务院令第688号、中办发〔2013〕17号、中办发〔2017〕70号、皖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不得调整成为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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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

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

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印发

项目编码:2020-341300-47-01-00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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