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011-00018 信息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0-30 16:0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发改审批〔2020〕139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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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0〕139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30 16:08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审查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及节能报告的请示》(萧发改能源〔202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要求,需上报审查许可项目节能报告。

依据《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18〕4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对疫情影响精简审批优化服务加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0〕146号)、安徽省节能协会《关于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皖节协评审〔2020〕60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为2018-341322-22-02-031554。

二、项目位于安徽省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单位为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78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台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5万千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三、项目用能情况

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估算约为52688.15tce(当量值),55946.72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总量估算为5599.97万千瓦时,年消费煤总量估算为292248吨,年消费浆渣总量估算为114048吨,年消费柴油总量估算为20吨,年消费液化石油气总量估算为1.24吨。

四、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情况

按照《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年耗煤约292248吨,须减量替代292248吨。萧县发展改革委提供了该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真实性承诺,安徽省节能协会对宿州市“十三五”期间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就该项目组织现场核查,认为该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来源真实有效,且无重复替代。

五、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终端配变电站应按用电负荷合理分布,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六、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七、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八、本审查意见自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生效。

九、我委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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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8-341322-22-02-03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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