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011-00017 信息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0-23 16:0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发改审批〔2020〕138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泗县通用机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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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0〕138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泗县通用机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23 16:06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泗县通用机场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泗发改字〔2020〕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省节能协会《关于泗县虹飞通用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泗县通用机场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皖节协评审〔2020〕61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为泗县虹飞通用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代码为2019-341324-56-01-023846。

三、项目位于宿州市泗县长沟镇南尤村。项目总投资为3001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条长度1200米、道面宽度30米的跑道,设防吹坪,联络道,升降站坪、端安全区、目视助航设施、空管设施以及供油设施。主要建(构)筑物11050m2,包括航站综合楼4200m2,机库3000m2以及其他构筑物。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四、项目用能情况

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估算约为1868.5tce(当量值),2200.75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总量估算为179.5万千瓦时,年消费天然气总量估算为0.37万立方米,年消费航空汽油总量估算为328.5吨,年消费航空煤油总量估算为788.4吨。

五、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终端配变电站应按用电负荷合理分布,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六、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七、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八、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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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9-341324-56-01-02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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