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请示收悉。为规范停车秩序,加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和你院实际情况,参照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进入停车场未超过1小时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超过1小时以上到5小时内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每辆5元, 5小时以上至10小时收费10元,10小时至24小时15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急救车辆免费。
三、请你院划定专门区域设置停车场,保证急救车辆绿色通道,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收费资金使用和管理。
四、你院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以上规定自2019年8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