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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组合施措守住管好储备粮

发布日期:2020-10-30 18:45编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增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国粮粮【2020】191号),进一步夯实我市粮食应急保供物资基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认真研究部署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确保需时调用顺畅。

一是确保储备粮规模到位。我市已完成省政府核定的我市粮食储备规模,这是下限保底计划,各县区可根据粮食安全形势和调控应急需要适度增加储备粮数量。市级成品粮油储备要保持核定库存和常储常新,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快、拿得出、用得上。

二是优化储备粮品种和布局。鼓励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收储优质专用小麦,提升粮食储备品质。统筹安排省、市、县三级储备合理布局。主动对接沪、浙、苏及其他粮食主销区,积极为异地政府储备的粮食开展代储。

三是严格储备粮轮换制度。地方储备粮粮权属于同级政府,未经本级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也不准自行轮换,常年保持充足的实物库存。经批准轮换的地方储备粮,不得超过规定轮换架空期。

四是加强储备粮安全管理。要优选符合条件的库点承储,严格执行仓储管理办法和“一规定、两守则”,做到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和账实、账账一致。推广绿色、科学储粮,提高安全储粮水平。

五是强化储备粮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各项规定,确保地方储备粮入库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要求,严禁库存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六是落实储备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储备粮信贷资金保障和财政补贴管理,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监督检查,严处骗取、挤占、截留、挪用贷款和财政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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