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争取9939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和奖励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9939万元,其中第三批资金427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2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奖励项目资金5669万元用于支持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已争取47428万元支持80个保障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争取资金、项目个数分别占全省11.3%、9.2%。
“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已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6.3亿元支持我市100个保障房项目和13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房管中心、市住建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逐个项目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获批项目全部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实行按月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建账销号调度机制,按月通报进度,滚动调度推进,直至项目完工、交付使用,确保项目早日建成;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强化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规范使用中央资金,尽早发挥中央资金效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