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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0〕150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埇桥区符离大道两侧小黄山等4处废弃矿山综合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2-24 09:00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市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宿州市符离大道两侧小黄山等4处废弃矿山综合提升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宿交旅函〔202010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建设能够切实改善宿州市埇桥区矿山生态环境,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及环境视觉污染,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44)、《安徽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印发安排宿州市2020年度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安排的通知》(宿建指办2019〕17号)、《关于<宿州市埇桥区符离大道两侧小黄山等4处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利用项目设计>备案的函》(宿自然资规函2020〕126号埇桥区政府同意实施的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地址位于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西北侧,沿符离大道和S101省道两侧分布,包括小黄山、黄山、龟山南坡、高皇山4个区块,占地总面积约2413

三、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消除、恢复废弃矿区土地使用功能、重构废弃矿山地貌景观,完善整体功能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和居住配套,打造都市郊野型旅游目的地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47亿元,资金来源初步定市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集,具体资金来源及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

五、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委托有资质咨询单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0201224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

      通运输、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

      务服务管理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24日印发

项目编码2012-341300-04-01-15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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