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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0〕124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云湖悦花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0-08-17 16:40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宿州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宿州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湖悦花园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批复的请示》(宿祥字〔202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宿州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湖悦花园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节能审查意见》(京延审字〔2020〕16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迎宾大道与宿蒙路交叉口东南角,用地面积约96871.76平方米(约145.3亩),总建筑面积约280474.0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1311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356.1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为130000万元,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建设期从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

三、项目用能情况

项目建成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估算1856.99tce(当量值),3989.17tce(等价值)。能评后的能源消费品种及数量分别为:电1197.18×104kW·h/a,天然气31.76×104m³。

四、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终端配变电站应按用电负荷合理分布,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五、请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函告项目有关事项。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0年8月17日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印发

项目代码:2020-341302-70-03-01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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