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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0〕125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及汽车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8-18 11:18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埇桥区发展改革关于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及汽车加气站项目核准的请示》(埇发改能源〔201993)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保障该区域各类进出城市用气车辆的供气,减少运输成本,缓解城市交通运输压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据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及汽车加气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查报告》(安徽焓谷2020803号),同意建设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及汽车加气站工程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河北村。

四、项目代码:2020-341302-45-02-001111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LNG储备站1,设计规模为4000Nm3/h;建设LNG汽车加气站1,设计规模为2×104Nm3/d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17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1.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及汽车加气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查报告》(安徽焓谷2020803);2.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土地预审的复函》;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41300出让2016168);4.《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组安全审查意见》;5.《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加气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组安全审查意见》等。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地震评价等相关手续项目归属地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项目监督管理。

十、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管理,认真借鉴国内、省内其它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方案,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运营和应急安全措施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落到实处,使项目符合国家节能要求。

十一、请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及运营中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安全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及汽车加气站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0818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市交通   

      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   

      务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埇桥区发展改革委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0818日印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及汽车加气站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主要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宿州中燃聚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闵贤LNG储备站及汽车加气站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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