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0〕90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灵璧润灵新能源有限公司:
灵璧县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天润灵璧县平原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项目建设核准的请示》(灵发改〔2019〕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增加灵璧县电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运维水平。同时,本项目已经获得国网安徽众兴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灵璧润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2019-341323-44-02-032632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禅堂乡、杨疃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线路起于灵璧县禅堂乡天润风电场110kV升压站出线,迄于灵璧县杨疃镇勋庄220kV变电站,拟在勋庄变扩建一个110kV间隔,全线路长度约10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全线建设杆塔37基。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1349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1.国网安徽众兴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的函》(众兴电审函〔2019〕138号);2.国网安徽众兴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天润灵璧县平原风电场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复核会议纪要的函》(众兴电审函〔2019〕74号);3.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灵璧县平原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复》;4.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润灵璧县平原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路径审查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0年5月11日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
务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灵璧县发展改革委。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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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方式 (√)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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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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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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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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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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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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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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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